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73.⑻在生活于黄金、白银和青铜时代的古人当中,这爱是爱的最高形式,但此后,它逐渐消失了。在生活于叫这些名字的远古时代的上古之人和古人当中,婚姻之爱是爱的最高形式。不过,想通过历史获知这一切已是不可能了,因为他们的著作都未保存下来,现存的著作都是这些时代之后的作家所撰写的。这些作家命名了这些时代,并描述了他们生活的纯洁和正直,还描述了它如何逐渐堕落,就像从黄金变为黑铁那样。最后一个或黑铁时代就始于这些作家的年代,从对某些国王、审判官和希腊等地的被称为圣哲的智者的历史记载,我们可在某种程度上对该时代一窥究竟。但以理预言(但以理书2:43),这个时代不像铁那样坚固,而是铁与泥搀杂,不能相合。
名为黄金、白银和青铜的这些时代在有上述著作之日前就终结了,因而了解他们在世上的婚姻状况已是不可能了。鉴于此,主乐意以属灵的方式向我揭示这些婚姻,引导我拜访这些时代的人所居的天堂;在那里,我能从他们自己嘴里获知,在他们所生活的那些时代,其婚姻性质如何。因为凡创世以来所有离世之人现都在灵界,就其爱而言,他们全都和在世时一样,并永远保持如此。我所得知的这些事理应公开,为人所知,因为它们证实了婚姻的神圣性,所以我愿意原原本本地将它们公之于众。这些事是在我在灵里清醒的状态下被指示给我的,后来,我在天使的帮助下忆起它们,并记录下来。因为这些事来自灵界,和其它章节末尾的记事一样,所以我打算按照这些时代的发展顺序,将它们分成六个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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