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婚姻之爱 #33

33.正是由于这种原

33.正是由于这种原始构成,使得男性生来就是理性的生物,女性生来是意愿的生物,换句话说,男性生来就获得对知道、理解和变得智慧的情感,而女性生来就获得与男性里面的这一情感结合的爱。此外,由于内层照自己的形像形成外层,男性特质的形式是理性的形式,女性特质的形式是对那理性之爱的形式,故可知,男性的脸、嗓音和身体,都不同于女性。男性的脸更硬朗,嗓音更粗犷,身体更强壮,而且,下巴有胡须;整个形体不如女性的优美。两性的行为举止也不同。总之,二者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尽管他们的每个细节中都有结合的本能。事实上,在男性身上,男性特质存在于其身体的每一部位,甚至最细微处,也存在于其思维的每个念头和其情感的每个粒子中。女性特质在女性身上的表现也是如此。由于二者无法相互转换,故可知,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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