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婚姻之爱 #32

32.⑵那时,男性仍

32.⑵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既然人死后继续活着,还有男女之别,且男女之间如此不同,以至于二者无法相互转换,那么可知,死后,女性仍作为女性活着,男性仍作为男性活着,他们都是属灵的。男性无法变成女性,女性也无法变成男性,因此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但由于人们不知道男、女的本质,所以我在此简要说明这一点:

本质区别在于,男性的核心是爱,其包裹物是智慧,换句话说,它是被包裹在智慧中的爱。女性的核心是男性的智慧,其包裹物是来自智慧的爱。不过,这是一种女性特质的爱,主通过丈夫的智慧将这爱赋予妻子。另一种爱是一种男性特质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主将这爱赋予丈夫,以便他能获得智慧。正因如此,男性是爱的智慧,女性是那智慧之爱。所以,自创造时,合为一体的爱就被植入两性。在下文,我会就这些问题作更多说明。女性出自男性,即女人出于男人,这一点从创世记的经文清楚可知:

耶和华神取下那人的肋骨,又把肉合起来,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1-23

我会在别处解释骨和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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