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婚姻之爱 #30

30.天使和灵人就是

30.天使和灵人就是人,这一点通过在亚伯拉罕、 基甸、但以理及其他先知,尤其是写启示录的约翰,以及主坟墓旁的妇人等面前显现的天使可以看出来。实际上,主复活后曾亲自在门徒面前显现。之所以出现这些现象,是因为凡看见他们的人,其灵眼都被打开了。灵眼一旦被打开,天使就会显出真实的形体,也就是人。不过,当灵眼被关闭,即被从物质世界获取一切感觉的肉眼所遮蔽时,天使和灵人就不可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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