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66.要知道,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所发出的万物都与人相关。结果,凡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都结合成一个人形,并在其核心呈现为人形。因此,在灵界,显为可见的一切物体都是人体的代表。那里可见的各种动物则是天使的爱之情感和随之思维的样式。那里同样有可见的树林、花园和草地。我曾被允许得知这样或那样的物体代表哪种情感。奇妙的是,当他们的至内在视觉被打开时,他们能在这些物体中认出自己的形像。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随之自己的思维。由于在每个人里面,源于他们的情感和思维各种各样,极其复杂,其中有些与这个动物有关,有些与那个动物有关,所以,这些情感的形像以这种方式变得明显。有关该主题的更多说明可见于下面有关创造的那几节内容(75-80节)。这些事实也证实了这个真理,即创世的目的就是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所以这目的就是人,神能居于人里面,如同居于自己的容器中。这就是为何人被造为神性秩序形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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