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真实的基督教 #586

586.人只能逐渐重

586.人只能逐渐重生,这一点可通过存在于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来说明。一棵树不可能一天之内长成参天大树,而是先从种子开始生长,接着从根生长,然后从变成茎的嫩芽生长,由此开枝散叶,最后开花、结果。大小麦也不是一天之内成熟、收割的;房子不是一天建成的;人也不是一天就长足身量,何况智慧;教会也不是一天建立并完善的。若没有一个起始点,就不可能有朝向目标的任何发展。对重生持不同观念者,对仁和信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这二者的增长都取决于人与主的合作。这一切清楚表明,重生类似人的怀孕、妊娠、出生和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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