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真实的基督教 #408

408.从根本上说,

408.从根本上说,仁爱就是善愿,善愿就居于内在人,故显而易见,凡有仁爱者,当他抵抗敌人、惩罚罪犯、处罚恶人时,是通过外在人来做的;因此,完事后,他会回到居于其内在人的仁爱,并且他越能回到仁爱,就越有益,他愿意对方好,并出于善愿向他行善。那些拥有真正仁爱之人都热心善事,并且这种热心表现于外在人时,看似发怒和燃烧之火;不过,一旦对手恢复理智,其火焰就会熄灭、减弱。而那些没有仁爱的人则不然,他们的热情是使内在人升温并着火的愤怒和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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