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真实的基督教 #365

365. ⑵祂同样以

365.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这一点从前一个命题可推知,因为圣智的生命是信的本质,圣爱的生命是仁的本质。因此,当主以自己特有的属性,即圣智与圣爱临在时,祂也以一切构成信的真理和一切构成仁的良善临在。因为信是指人通过主所觉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而仁则是指人通过主被感染,因而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
前面说过,从显为太阳的主放射出的圣爱被天使感觉为热,由此放射出的圣智被感觉为光。凡思维不能越过表象的人,都以为这热纯粹是热,这光也纯粹是光,就象我们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那样。但是,显为太阳的光放射的热和光里面包含主里面的一切无限可能,热包含其爱的一切无限可能,光包含其智慧的一切无限可能。因此,它们还包含无限构成仁的一切良善和无限构成信的一切真理。原因在于,这太阳本身以其热和光的形式而无处不在;它是围绕主最紧密、从祂的圣爱和圣智放射出的一个圆;因为如前面频繁所述,主就在那太阳的最中心(参看24,29,35,39,41,49,63,66,75,76,360节)。
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任何东西能阻碍人从主(因为祂是全在的)汲取一切构成仁之善和一切构成信之真。只要想想天堂天使的爱和智慧就能明显可知,这些事物决不受限;他们通过主所拥有的爱和智慧无法形容,远远超出世人的理解范畴,而且还能增长到永恒。主放射的热和光包含无限的可能性,即使它们被感知为简单的热和光。这一点可通过尘世的各种现象来说明。例如,人的嗓音和说话的语气听上去只是一道简单的声音,然而天使却能从中觉察出它里面有构成这个人之爱的一切情感,还能说出是哪种情感及其品质。这些事物就隐藏在声音内,人甚至也能通过和他说话之人的语气在某种程度上发觉这一点:如,语气中有没有蔑视、讽刺或仇恨,又如,有没有仁爱、慈善、喜悦或其它情感。注视别人的眼神中也隐藏着类似事物。
这一点也可通过大花园或开满鲜花的草地发出的芳香来说明。这香味是由成千上万种不同气味组成的,然而它们却被感知为一种。很多其它事物也是如此,表面上它们显为一体,但本质上多种多样。好感和反感无非是心智所发的情感;它们照着相似性吸引别人,照着相异性造成反感。尽管这些感觉数不胜数,无法被身体感官察觉,但它们仍被灵魂的感觉器官感知为一体;在灵界,一切结合和联系的产生皆取决于它们。我阐述这一切是为了说明前面有关主所放射的属灵之光包含全部智慧和全部信的内容;还为了说明,理解力之所以能利用分析的方法明白和领悟理性事物,所凭借的就是这光,就象眼睛能看到和发觉自然事物的对称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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