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真实的基督教 #244

244.教会与对圣言

244.教会与对圣言的理解是一致的,因为它与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是一致的,这二者是共性,它们不仅遍及圣言的字义,而且还隐藏其中,如同宝物藏于宝库。包含在圣言字义中的事物向每个人显现,因为它们将自身直接呈于眼前。但藏在属灵之义中的事物只向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因良善而行善之人显现。字义所遮盖和保护的宝物向他们敞开。这些良善和真理构成教会的本质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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