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真实的基督教 #234

234.圣言产生与主

234.圣言产生与主的结合,是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神圣真理本身和其中的神圣良善本身。该结合是由字义产生的,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中,如前所述(214-224节)。该结合并未向人显明,而是存在于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中。字义产生与天堂天使的联结,是因为字义里面有一个属灵之义和一个属天之义。这些就是天使所拥有的意义;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拥有圣言的属灵之义,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则拥有圣言的属天之义。当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阅读圣言时,这两层意义就通过圣言的属世之义被解开。这种解开是一瞬间的事,联结也因此瞬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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