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7

SS77.圣言是不是

SS77.圣言是不是圣言,取决于人对它的理解,也就是说,取决于人如何理解它。圣言若不被人理解,虽被称为圣言,但对这个人来说,并不是圣言。圣言照着对它的理解而为真理,事实上,圣言可能不是真理,因为它可能被歪曲。圣言照着对它的理解而为灵和生命,因为圣言的文字若不被理解,就是死的。一个人因照着他对圣言的理解而拥有真理和生命,故也照着对它的理解而拥有信和爱,因为真理属于信,爱属于生命。由于教会通过并照着信和爱而存在,所以可推知,教会通过并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为教会;一个教会若专注于纯正的真理,就是尊贵的;若不专注于纯正的真理,就是卑贱的;若专注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被毁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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