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4

SS74.属天天使的

SS74.属天天使的智慧超越属灵天使的智慧,几乎和属灵天使的智慧超越世人的智慧一样。原因在于,属天天使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而属灵天使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哪里有爱之良善,哪里同时就有智慧;但哪里有真理,哪里的智慧不会超过与它同在的爱之良善。这就是为何属天国度中的圣言写作方式不同于属灵国度中的圣言的;因为爱之良善是以属天国度的圣言来表达的,记号表示情感;而智慧之真理是以属灵国度的圣言来表达的,记号表示感知或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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