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章 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83.婚姻之爱的源头有内外之分;内在源头有许多,外在源头也有许多。但最内在,或真正普遍的源头只有一个,该源头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证明。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将这爱的起源追溯到这一源头,因为“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个结合”仍是一个秘密。这是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能凭理解之光被看到,以致对良善的认知一直被掩盖,躲过了查究。良善因此成了一个未知的实体,人们没料到,良善与真理之间竟存在一个婚姻。事实上,在属世的理性视角面前,良善与真理似乎相去甚远,以至于与它没有任何交集。只要想想我们在谈论它们时所说的话,就很容易明白这一点。如,我们在说:“这很好”的时候,并未思及真理;而我们在说:“这是真的”的时候,并未思及良善。如今,许多人以为真理完全不同于良善,反之亦然。还有许多人认为,如果一个人是聪明、智慧的,那么他的人性就取决于他所思、所言、所写、所信的真理,却丝毫不提他的良善。然而,我将解释良善离了真理如何无法存在,真理离了良善亦如何无法存在,所以它们之间存在一个永恒的婚姻,该婚姻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这一点将按以下顺序来证明:
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
⑵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它们处处都是结合的。
⑶存在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也就是说,存在出自良善的真理和出自真理的良善;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合而为一的倾向。
⑷在动物界,良善之真理,就是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就是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
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⑹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
⑺但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是人类所特有的。
⑻在人里面,婚姻之爱存在于两性情爱中,就像宝石存在于天然岩石中。
⑼在人里面,两性情爱并非婚姻之爱的源头,只是其最初阶段,因而好比被植入属灵内层的属世外层。
⑽当婚姻之爱被植入后,两性情爱会颠倒过来,变成贞洁的两性情爱。
⑾男性和女性被造是要成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真正形像。
⑿它们在最内层就是这种形像,并且随着心智内层被打开,该形像会从最内层降至随后各层。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51.在圣言中,公义用来论及爱,公平(或判断)用来论及智慧。为此,我会引用一些经文来说明,这二者就是神借以在全世界掌权的工具:
公义和公平是祢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耶和华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以此夸口。(耶利米书9:24)
耶和华被尊崇,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祢的公义好像高山,祢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耶和华要使祢的公义如光发出,使祢的公平明如中午。(诗篇37:6)祂要按公义审判祢的民,按公平审判祢的困苦人。(诗篇72:2)
我学了祢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判词,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祢归我。(何西阿书2:19)
锡安必因公平而蒙赎救;她那些回转的人必因公义而得救拔。(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经上在其它地方也提及要施行公平和公义(以赛亚书1:21;5:16;58:2;耶利米书4:2;22:3,13,15;以西结书18:5;33:14,16,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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