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章 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83.婚姻之爱的源头有内外之分;内在源头有许多,外在源头也有许多。但最内在,或真正普遍的源头只有一个,该源头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证明。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将这爱的起源追溯到这一源头,因为“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个结合”仍是一个秘密。这是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能凭理解之光被看到,以致对良善的认知一直被掩盖,躲过了查究。良善因此成了一个未知的实体,人们没料到,良善与真理之间竟存在一个婚姻。事实上,在属世的理性视角面前,良善与真理似乎相去甚远,以至于与它没有任何交集。只要想想我们在谈论它们时所说的话,就很容易明白这一点。如,我们在说:“这很好”的时候,并未思及真理;而我们在说:“这是真的”的时候,并未思及良善。如今,许多人以为真理完全不同于良善,反之亦然。还有许多人认为,如果一个人是聪明、智慧的,那么他的人性就取决于他所思、所言、所写、所信的真理,却丝毫不提他的良善。然而,我将解释良善离了真理如何无法存在,真理离了良善亦如何无法存在,所以它们之间存在一个永恒的婚姻,该婚姻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这一点将按以下顺序来证明:
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
⑵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它们处处都是结合的。
⑶存在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也就是说,存在出自良善的真理和出自真理的良善;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合而为一的倾向。
⑷在动物界,良善之真理,就是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就是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
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⑹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
⑺但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是人类所特有的。
⑻在人里面,婚姻之爱存在于两性情爱中,就像宝石存在于天然岩石中。
⑼在人里面,两性情爱并非婚姻之爱的源头,只是其最初阶段,因而好比被植入属灵内层的属世外层。
⑽当婚姻之爱被植入后,两性情爱会颠倒过来,变成贞洁的两性情爱。
⑾男性和女性被造是要成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真正形像。
⑿它们在最内层就是这种形像,并且随着心智内层被打开,该形像会从最内层降至随后各层。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06.这两种状态可由宇宙万物来代表,因为它们符合神序,而神序充满宇宙万物,直至最小细节。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第一种状态由他的婴儿、孩童,直到少年、青年和成年早期时的状态来代表。这种状态以他在父母面前的谦卑,顺服,以及教师和导师的教导为标志;而第二种状态则由这个人成长为自己的主人和自主选择者,或自由行使自己的意愿和觉知,并且在自己家里有控制权时的状态来代表。所以,下列状态可代表第一种状态:他成为王或君主前的王子、国王的儿子或君主的儿子的状态;市民成为地方法官前的状态;国民成为公务人员前的状态;学生成为神父前接受神职训练时的状态,然后成为牧师前的状态,再后来成为主教前的状态;少女成为妻子前的状态,或侍女成为当家主母前的状态;一般来说,职员成为店主前的状态,或士兵成为军官前的状态,仆人成为主人前的状态。这些人的第一种状态是服侍的状态,第二种状态是行使自己的意愿并由此行使自己的觉知的状态。
这两种状态也可由动物界的各种生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走兽和飞鸟尚由父母照料,时时跟随它们,由它们喂养和引导时的状态来代表;而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离开父母、自己照顾自己时的状态来代表。毛虫同样具有这样的代表性:第一种状态由它们爬行并吞食树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蜕皮变成蝴蝶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两种状态还可用植物界中的事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植株从种子萌芽,然后长出大小枝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结果并产出新种子时的状态来代表。这好比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为属树木的一切皆与真理相对应,而果实则与各种良善相对应。停留在第一种状态,未进入第二种状态的人就象只长叶、不结果的树。论到这种树,圣言上说:
它要被连根拔起,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19;路加福音3:9;13:6-9;约翰福音15:5,6)
他还好比不愿自由的奴隶,被命令他要被带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耳(出埃及记21:6)。那些不与主结合之人就是奴隶,而那些与主结合之人是自由的。因为主说:
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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