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章 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83.婚姻之爱的源头有内外之分;内在源头有许多,外在源头也有许多。但最内在,或真正普遍的源头只有一个,该源头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证明。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将这爱的起源追溯到这一源头,因为“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个结合”仍是一个秘密。这是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能凭理解之光被看到,以致对良善的认知一直被掩盖,躲过了查究。良善因此成了一个未知的实体,人们没料到,良善与真理之间竟存在一个婚姻。事实上,在属世的理性视角面前,良善与真理似乎相去甚远,以至于与它没有任何交集。只要想想我们在谈论它们时所说的话,就很容易明白这一点。如,我们在说:“这很好”的时候,并未思及真理;而我们在说:“这是真的”的时候,并未思及良善。如今,许多人以为真理完全不同于良善,反之亦然。还有许多人认为,如果一个人是聪明、智慧的,那么他的人性就取决于他所思、所言、所写、所信的真理,却丝毫不提他的良善。然而,我将解释良善离了真理如何无法存在,真理离了良善亦如何无法存在,所以它们之间存在一个永恒的婚姻,该婚姻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这一点将按以下顺序来证明:
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
⑵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它们处处都是结合的。
⑶存在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也就是说,存在出自良善的真理和出自真理的良善;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合而为一的倾向。
⑷在动物界,良善之真理,就是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就是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
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⑹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
⑺但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是人类所特有的。
⑻在人里面,婚姻之爱存在于两性情爱中,就像宝石存在于天然岩石中。
⑼在人里面,两性情爱并非婚姻之爱的源头,只是其最初阶段,因而好比被植入属灵内层的属世外层。
⑽当婚姻之爱被植入后,两性情爱会颠倒过来,变成贞洁的两性情爱。
⑾男性和女性被造是要成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真正形像。
⑿它们在最内层就是这种形像,并且随着心智内层被打开,该形像会从最内层降至随后各层。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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