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2

82.这事过后,一个

82.这事过后,一个从北部地区来的人气势汹汹地来到我面前,声色俱厉地威胁我说:“你就是那个想要建立新教会以迷惑这个世界的人吗?是你将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理解为新教会吗?是你在教导说,主必将真正的婚姻之爱赐给那些信奉新教会教义的人吗?你还将这爱的幸福快乐吹上天。这一切纯粹是瞎编乱造,是你为了让人们接受你的新思想所设的陷阱和诱饵。把新教会的那套理论简要说给我听听,我倒要看看它们能否自圆其说。”我回答说:“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其教义有以下几点:

⑴神只有一位,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耶稣基督。

⑵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⑶当离弃恶行,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出自魔鬼。

⑷当行出善事,因为它们属于神,出自神。

⑸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些事,又必须相信它们是由他里面的主通过他行出的。”

听完这话,那人的怒气暂时平息下来。但一番思考过后,他又严厉地看着我说:“这五条诫命就是新教会信和仁的教义吗?”“是的。”我回答。然后,他尖锐地问道:“你如何论证这第一条:神只有一位,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耶稣基督。”我说:“我是这样论证的:神难道不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吗?三位一体难道没有吗?若神为一,是不可分割的,那祂岂不就是一个人吗?若是一个人,那三位一体岂不就在这人里面吗?”至于祂就是主耶稣基督,我用以下经文来证明:祂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35);就祂的灵魂而言,祂就是神,如祂亲口所说的,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人若看见、认识了我,就是看见、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9);从来没有人看见、认识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3:35;16:15);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藉着祂,是因为祂在父里面;照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而且我们还被教导:祂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也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下的(马太福音28:18)。从这些经文可知,祂是天地之神。”

他又问我:“你如何论证第二条:得救之信就是信祂?”我回答:“我用主亲口说的这些话来证明:父的意思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然后,他又说:“请论证第三条和接下来的两条。”我回答说:“有必要证明当离弃恶行,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出自魔鬼吗?当行出善事,因为它们属于神,出自神吗?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些事,又必须相信它们是由他里面的主通过他行出的吗?整部圣经自始至终都在证明:这三条教义是正确的。一言以蔽之,圣经除了弃恶行善,信主神外还有别的吗?此外,有哪个宗教不提这三条?宗教就是教导人当如何生活的,不是吗?生活不就得弃恶行善吗?若非貌似凭自己,人如何弃恶行善?要是把这些教义从教会除去,不就等于除去圣经,除去宗教信仰了吗?它还算是教会吗?”听到这里,那人退下思索起来。不过,离去时仍有些愤愤不平。


真实的基督教 #376

376.仁与信若仅停

376.仁与信若仅停留在身体领域,即头脑中,而非植根于行为中,对人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段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祂撒种在好土里,这人留心听了道,就结实。耶稣说完这话,就大声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3-9,23,43)
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15-21,23)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雅各书1:22)
在震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案卷展开,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作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动作为向我们怎样行,他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6)
还有上千段这样的经文。
由此可见,仁与信在付诸于行动之前,还算不上仁与信。若只停留在行为之上的半空中,即脑海里,仁与信就象空中的会幕或神殿,这些东西无非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象被书虫吃掉的纸上的绘画;又象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住在屋里。所有这一切表明,仁与信只要停留在精神概念上,而不是尽可能付诸行动,共同存在于行为中,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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