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2

82.这事过后,一个

82.这事过后,一个从北部地区来的人气势汹汹地来到我面前,声色俱厉地威胁我说:“你就是那个想要建立新教会以迷惑这个世界的人吗?是你将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理解为新教会吗?是你在教导说,主必将真正的婚姻之爱赐给那些信奉新教会教义的人吗?你还将这爱的幸福快乐吹上天。这一切纯粹是瞎编乱造,是你为了让人们接受你的新思想所设的陷阱和诱饵。把新教会的那套理论简要说给我听听,我倒要看看它们能否自圆其说。”我回答说:“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其教义有以下几点:

⑴神只有一位,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耶稣基督。

⑵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⑶当离弃恶行,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出自魔鬼。

⑷当行出善事,因为它们属于神,出自神。

⑸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些事,又必须相信它们是由他里面的主通过他行出的。”

听完这话,那人的怒气暂时平息下来。但一番思考过后,他又严厉地看着我说:“这五条诫命就是新教会信和仁的教义吗?”“是的。”我回答。然后,他尖锐地问道:“你如何论证这第一条:神只有一位,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耶稣基督。”我说:“我是这样论证的:神难道不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吗?三位一体难道没有吗?若神为一,是不可分割的,那祂岂不就是一个人吗?若是一个人,那三位一体岂不就在这人里面吗?”至于祂就是主耶稣基督,我用以下经文来证明:祂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35);就祂的灵魂而言,祂就是神,如祂亲口所说的,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人若看见、认识了我,就是看见、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9);从来没有人看见、认识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3:35;16:15);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藉着祂,是因为祂在父里面;照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而且我们还被教导:祂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也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下的(马太福音28:18)。从这些经文可知,祂是天地之神。”

他又问我:“你如何论证第二条:得救之信就是信祂?”我回答:“我用主亲口说的这些话来证明:父的意思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然后,他又说:“请论证第三条和接下来的两条。”我回答说:“有必要证明当离弃恶行,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出自魔鬼吗?当行出善事,因为它们属于神,出自神吗?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些事,又必须相信它们是由他里面的主通过他行出的吗?整部圣经自始至终都在证明:这三条教义是正确的。一言以蔽之,圣经除了弃恶行善,信主神外还有别的吗?此外,有哪个宗教不提这三条?宗教就是教导人当如何生活的,不是吗?生活不就得弃恶行善吗?若非貌似凭自己,人如何弃恶行善?要是把这些教义从教会除去,不就等于除去圣经,除去宗教信仰了吗?它还算是教会吗?”听到这里,那人退下思索起来。不过,离去时仍有些愤愤不平。


真实的基督教 #330

330.我们说过,人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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