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这事过后,一个从北部地区来的人气势汹汹地来到我面前,声色俱厉地威胁我说:“你就是那个想要建立新教会以迷惑这个世界的人吗?是你将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理解为新教会吗?是你在教导说,主必将真正的婚姻之爱赐给那些信奉新教会教义的人吗?你还将这爱的幸福快乐吹上天。这一切纯粹是瞎编乱造,是你为了让人们接受你的新思想所设的陷阱和诱饵。把新教会的那套理论简要说给我听听,我倒要看看它们能否自圆其说。”我回答说:“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其教义有以下几点:
⑴神只有一位,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耶稣基督。
⑵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⑶当离弃恶行,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出自魔鬼。
⑷当行出善事,因为它们属于神,出自神。
⑸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些事,又必须相信它们是由他里面的主通过他行出的。”
听完这话,那人的怒气暂时平息下来。但一番思考过后,他又严厉地看着我说:“这五条诫命就是新教会信和仁的教义吗?”“是的。”我回答。然后,他尖锐地问道:“你如何论证这第一条:神只有一位,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耶稣基督。”我说:“我是这样论证的:神难道不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吗?三位一体难道没有吗?若神为一,是不可分割的,那祂岂不就是一个人吗?若是一个人,那三位一体岂不就在这人里面吗?”至于祂就是主耶稣基督,我用以下经文来证明:祂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35);就祂的灵魂而言,祂就是神,如祂亲口所说的,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人若看见、认识了我,就是看见、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9);从来没有人看见、认识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3:35;16:15);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藉着祂,是因为祂在父里面;照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而且我们还被教导:祂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也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下的(马太福音28:18)。从这些经文可知,祂是天地之神。”
他又问我:“你如何论证第二条:得救之信就是信祂?”我回答:“我用主亲口说的这些话来证明:父的意思是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然后,他又说:“请论证第三条和接下来的两条。”我回答说:“有必要证明当离弃恶行,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出自魔鬼吗?当行出善事,因为它们属于神,出自神吗?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些事,又必须相信它们是由他里面的主通过他行出的吗?整部圣经自始至终都在证明:这三条教义是正确的。一言以蔽之,圣经除了弃恶行善,信主神外还有别的吗?此外,有哪个宗教不提这三条?宗教就是教导人当如何生活的,不是吗?生活不就得弃恶行善吗?若非貌似凭自己,人如何弃恶行善?要是把这些教义从教会除去,不就等于除去圣经,除去宗教信仰了吗?它还算是教会吗?”听到这里,那人退下思索起来。不过,离去时仍有些愤愤不平。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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