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0

80.记事六:说

80.记事六:

说完这番话,我朝西方的边界望去,看哪,那里出现仿佛烧着硫磺的火湖。我问天使:“地狱看上去为何这样?”天使回答说:“它们看似湖是由于对真理的歪曲,水的灵义是真理;湖周边和里面的火是由于对邪恶的爱欲,而硫磺则是由于对虚假的爱欲。湖、火、硫磺这三样都是表象,它们对应那里的人所陷入的恶爱。凡在那里的人都被永远关在劳改营里,为衣服、食物和床铺而劳碌;一旦作恶,就会受到严厉而痛苦的惩罚。”

我又问天使:“为何将那里的人称为属灵和属世的通奸者,而不是罪人和无信的人?”天使回答说:“凡视通奸为无物,也就是说,因坚信它们不是罪而故意犯下淫行的人,内心里都是罪人和无信的人。人类婚姻的准则和宗教信仰是齐头并进的;偏离或朝向宗教信仰的每一步、每一次改变,也是偏离或朝向婚姻准则的每一步、每一次改变,婚姻准则是基督徒所特有的品质。”我问:“这婚姻的准则是什么?”他说:“婚姻准则就是唯独与一位妻子共同生活的渴望,基督徒越具有这种渴望,就越具有宗教信仰。”

此后,我的灵为这婚姻感到极其哀伤,它在远古时期本是最神圣的,如今却彻底堕落为邪淫。天使说:“今天的宗教何尝不是这样?主说:在时代的末了,但以理所预言的那毁坏可憎的事必发生;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马太福音24:15,21)。毁坏可憎的事表示歪曲并除去一切真理;大灾难表示教会被邪恶与虚假攻击时的状态;这些事所论及的时代末了,表示教会的末期或结局。现在就是结局,因为所存的真理没有不被歪曲的;对真理的歪曲就是属灵的淫行,属灵的淫行与属世的淫行行如一体,因为它们也是合而为一的。”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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