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0

80.记事六:说

80.记事六:

说完这番话,我朝西方的边界望去,看哪,那里出现仿佛烧着硫磺的火湖。我问天使:“地狱看上去为何这样?”天使回答说:“它们看似湖是由于对真理的歪曲,水的灵义是真理;湖周边和里面的火是由于对邪恶的爱欲,而硫磺则是由于对虚假的爱欲。湖、火、硫磺这三样都是表象,它们对应那里的人所陷入的恶爱。凡在那里的人都被永远关在劳改营里,为衣服、食物和床铺而劳碌;一旦作恶,就会受到严厉而痛苦的惩罚。”

我又问天使:“为何将那里的人称为属灵和属世的通奸者,而不是罪人和无信的人?”天使回答说:“凡视通奸为无物,也就是说,因坚信它们不是罪而故意犯下淫行的人,内心里都是罪人和无信的人。人类婚姻的准则和宗教信仰是齐头并进的;偏离或朝向宗教信仰的每一步、每一次改变,也是偏离或朝向婚姻准则的每一步、每一次改变,婚姻准则是基督徒所特有的品质。”我问:“这婚姻的准则是什么?”他说:“婚姻准则就是唯独与一位妻子共同生活的渴望,基督徒越具有这种渴望,就越具有宗教信仰。”

此后,我的灵为这婚姻感到极其哀伤,它在远古时期本是最神圣的,如今却彻底堕落为邪淫。天使说:“今天的宗教何尝不是这样?主说:在时代的末了,但以理所预言的那毁坏可憎的事必发生;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马太福音24:15,21)。毁坏可憎的事表示歪曲并除去一切真理;大灾难表示教会被邪恶与虚假攻击时的状态;这些事所论及的时代末了,表示教会的末期或结局。现在就是结局,因为所存的真理没有不被歪曲的;对真理的歪曲就是属灵的淫行,属灵的淫行与属世的淫行行如一体,因为它们也是合而为一的。”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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