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记事六:
说完这番话,我朝西方的边界望去,看哪,那里出现仿佛烧着硫磺的火湖。我问天使:“地狱看上去为何这样?”天使回答说:“它们看似湖是由于对真理的歪曲,水的灵义是真理;湖周边和里面的火是由于对邪恶的爱欲,而硫磺则是由于对虚假的爱欲。湖、火、硫磺这三样都是表象,它们对应那里的人所陷入的恶爱。凡在那里的人都被永远关在劳改营里,为衣服、食物和床铺而劳碌;一旦作恶,就会受到严厉而痛苦的惩罚。”
我又问天使:“为何将那里的人称为属灵和属世的通奸者,而不是罪人和无信的人?”天使回答说:“凡视通奸为无物,也就是说,因坚信它们不是罪而故意犯下淫行的人,内心里都是罪人和无信的人。人类婚姻的准则和宗教信仰是齐头并进的;偏离或朝向宗教信仰的每一步、每一次改变,也是偏离或朝向婚姻准则的每一步、每一次改变,婚姻准则是基督徒所特有的品质。”我问:“这婚姻的准则是什么?”他说:“婚姻准则就是唯独与一位妻子共同生活的渴望,基督徒越具有这种渴望,就越具有宗教信仰。”
此后,我的灵为这婚姻感到极其哀伤,它在远古时期本是最神圣的,如今却彻底堕落为邪淫。天使说:“今天的宗教何尝不是这样?主说:在时代的末了,但以理所预言的那毁坏可憎的事必发生;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马太福音24:15,21)。毁坏可憎的事表示歪曲并除去一切真理;大灾难表示教会被邪恶与虚假攻击时的状态;这些事所论及的时代末了,表示教会的末期或结局。现在就是结局,因为所存的真理没有不被歪曲的;对真理的歪曲就是属灵的淫行,属灵的淫行与属世的淫行行如一体,因为它们也是合而为一的。”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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