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⑻在生活于黄金、白银和青铜时代的古人当中,这爱是爱的最高形式,但此后,它逐渐消失了。在生活于叫这些名字的远古时代的上古之人和古人当中,婚姻之爱是爱的最高形式。不过,想通过历史获知这一切已是不可能了,因为他们的著作都未保存下来,现存的著作都是这些时代之后的作家所撰写的。这些作家命名了这些时代,并描述了他们生活的纯洁和正直,还描述了它如何逐渐堕落,就像从黄金变为黑铁那样。最后一个或黑铁时代就始于这些作家的年代,从对某些国王、审判官和希腊等地的被称为圣哲的智者的历史记载,我们可在某种程度上对该时代一窥究竟。但以理预言(但以理书2:43),这个时代不像铁那样坚固,而是铁与泥搀杂,不能相合。
名为黄金、白银和青铜的这些时代在有上述著作之日前就终结了,因而了解他们在世上的婚姻状况已是不可能了。鉴于此,主乐意以属灵的方式向我揭示这些婚姻,引导我拜访这些时代的人所居的天堂;在那里,我能从他们自己嘴里获知,在他们所生活的那些时代,其婚姻性质如何。因为凡创世以来所有离世之人现都在灵界,就其爱而言,他们全都和在世时一样,并永远保持如此。我所得知的这些事理应公开,为人所知,因为它们证实了婚姻的神圣性,所以我愿意原原本本地将它们公之于众。这些事是在我在灵里清醒的状态下被指示给我的,后来,我在天使的帮助下忆起它们,并记录下来。因为这些事来自灵界,和其它章节末尾的记事一样,所以我打算按照这些时代的发展顺序,将它们分成六个记事。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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