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只有那些从主接受婚姻之爱,即直接靠近主,并过着出自祂的教会生活之人才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原因在于,这爱,从其起源和对应来看,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胜过可见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当中的任何爱(如64节所述)。它的这些属性只可能存在于那些与主结合,并通过祂与天上天使相联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避开婚外情,也就是避免与配偶之外的其他人结合,视之如灵魂的诅咒,或地狱之湖。已婚人士越是避开这类结合,甚至在意愿的欲望和由此产生的意图上也避开,这爱在他们身上就越得以净化,并逐步变得属灵,起初是在地上、后来在天上变得属灵。
无论在人类,还是在天使当中,爱都不可能变得纯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但由于主主要关注意愿的意图,所以,人越是拥有并坚守这样的意图,就越踏上通往它的纯粹和圣洁之路,并朝着它前进。除了那些靠着主而具有如此性情的人外,没有人能享有属灵的婚姻之爱,因为天堂就在这爱中。对属世人来说,婚姻之爱仅从肉体得其乐趣,所以他们无法靠近天堂或任何天使,事实上,也无法靠近拥有这爱的任何人,因为这爱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的根基(参看65-67节)。
我曾通过亲身经历见证过这一事实。在灵界,我看见一些正预备下地狱的恶灵接近一位正享受妻子陪伴的天使。随着他们靠近,尽管尚有一段距离,但他们却开始发狂,四处寻找洞穴和沟渠,以之为藏身的避难所。恶灵喜欢与他们自己的情感一致的事物,无论它如何肮脏。他们憎恶与其情感相异的天堂灵,因为天堂是纯洁的,这可从前言(10节)所述推断出来。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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