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70

70.⑺只有那些靠近

70.⑺只有那些靠近主、热爱教会真理、行出教会所教导的良善之人才能获得并享有这爱。只有那些靠近主的人才能获得这爱,这是因为一夫一妻或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它们的起源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如前所述(60-62节)。从这种起源和对应可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自主,就在那些直接靠近祂的人当中。不过,这一点无法予以充分得以证实,除非详细讨论上述两个奥秘。接下来的章节将揭示它们,其中一个奥秘是关于婚姻之爱起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另一个是关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的。下文还将说明,从这种起源和对应可知,婚姻之爱取决于人里面教会的状态。

婚姻之爱 #49

49.⑸若能共同生活

49.⑸若能共同生活,他们仍是婚姻伴侣,否则,就会分开,有时是丈夫离开妻子,有时是妻子离开丈夫,有时彼此都离开。死后发生分离的原因在于,世上的结合很少基于对爱情的内在觉察,而是基于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而外在觉察掩盖了内在觉察。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起因并源于诸如属乎爱世界、爱身体之类的事物。爱世界主要涉及财富和财产,爱身体主要涉及尊严和名声。除此之外,还包括各种有吸引力的诱惑,如姿色、伪装的优雅举止,有时甚至是不贞。而且,婚姻还受制于地域,人出生和所生活的城市或城镇。在这种情况下,婚姻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限制在相识的家族,以及身份地位相匹配的人当中。正因如此,世上的婚姻绝大多数是外在的,而非同时是内在的,尽管构成婚姻的是灵魂的内在结合。然而,在人死后脱去外在、披上内在之前,这种结合无法被觉察到。这就是为何死后夫妻会有分离,随后会与相似和同类者产生新结合的原因,除非在世时就有灵魂的结合。若人从青年时代就通过主热爱、渴望、寻求与一个伴侣的合法、匹配的婚姻,并唾弃、拒绝放荡的情欲侵入他们的鼻孔,这种灵魂的结合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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