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⑺只有那些靠近主、热爱教会真理、行出教会所教导的良善之人才能获得并享有这爱。只有那些靠近主的人才能获得这爱,这是因为一夫一妻或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它们的起源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如前所述(60-62节)。从这种起源和对应可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自主,就在那些直接靠近祂的人当中。不过,这一点无法予以充分得以证实,除非详细讨论上述两个奥秘。接下来的章节将揭示它们,其中一个奥秘是关于婚姻之爱起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另一个是关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的。下文还将说明,从这种起源和对应可知,婚姻之爱取决于人里面教会的状态。
615.凡不愚蠢的人都能看出,在属灵事物上若没有自由意志,没有人能重生。没有自由意志,他能靠近主,并且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那样(马太福音28:18)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以及天地之神吗?没有自由意志,谁能信靠主,也就是出于信仰望祂、敬拜祂,从祂虔诚接受得救的方法和恩惠,并在从祂接受它们的过程中予以配合?没有自由意志,谁能对邻行善,彰显仁爱,更别提将信与仁的许多其它特征吸收到思维和意愿中,把它们揭示出来,付诸行动?否则,重生无非是从主口里(约翰福音3章)掉下来的一个词而已,它要么仍在耳边,要么从离言语最近的思维落到嘴唇上,因而只不过是由十二字母组成的清晰声音。这声音决无可能被提升至心智的更高区域,而是会落到空中并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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