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9

69.我知道,很少有

69.我知道,很少有人承认,一切欢喜和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婚姻之爱。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它们所汇集于其中的爱,现今如此罕见,以致人们不了解它的性质,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如前面(58—59节)所解释和证明的。它们只存在于纯正的婚姻之爱中;但由于这爱在世上极其罕见,所以不得不通过享有它的天使之口来描述它丰盛的快乐。论到它至内在的快乐,也就是灵魂的快乐(即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结合从主首先流入的地方),天使说,这些快乐难以察觉,因而无法形容,因为它们同时也是平安和纯真的快乐。

但在下降的过程中,它们越来越容易被觉察到:在心智的高层被感觉为祝福,在心智的低层被感觉为幸福,在胸腔则被感觉为由此而来的快乐,再从胸腔扩散到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最后汇集于最表层,产生最强烈的快乐。天使接着讲述了有关它们的奇事,还声称,这些快乐在夫妻的灵魂中具有多样性,并从灵魂进入他们的心智,再从他们的心智进入他们的胸腔;它们不计其数,而且是永恒的,会照着丈夫所拥有的智慧而增长。这是因为,丈夫永远活在花样年华,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增长智慧更为蒙福的了。如天使所讲述的有关这些快乐的更多描述可见于记事,尤其下文若干章节末尾的记事。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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