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9

69.我知道,很少有

69.我知道,很少有人承认,一切欢喜和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婚姻之爱。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它们所汇集于其中的爱,现今如此罕见,以致人们不了解它的性质,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如前面(58—59节)所解释和证明的。它们只存在于纯正的婚姻之爱中;但由于这爱在世上极其罕见,所以不得不通过享有它的天使之口来描述它丰盛的快乐。论到它至内在的快乐,也就是灵魂的快乐(即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结合从主首先流入的地方),天使说,这些快乐难以察觉,因而无法形容,因为它们同时也是平安和纯真的快乐。

但在下降的过程中,它们越来越容易被觉察到:在心智的高层被感觉为祝福,在心智的低层被感觉为幸福,在胸腔则被感觉为由此而来的快乐,再从胸腔扩散到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最后汇集于最表层,产生最强烈的快乐。天使接着讲述了有关它们的奇事,还声称,这些快乐在夫妻的灵魂中具有多样性,并从灵魂进入他们的心智,再从他们的心智进入他们的胸腔;它们不计其数,而且是永恒的,会照着丈夫所拥有的智慧而增长。这是因为,丈夫永远活在花样年华,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增长智慧更为蒙福的了。如天使所讲述的有关这些快乐的更多描述可见于记事,尤其下文若干章节末尾的记事。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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