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我知道,很少有人承认,一切欢喜和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婚姻之爱。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它们所汇集于其中的爱,现今如此罕见,以致人们不了解它的性质,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如前面(58—59节)所解释和证明的。它们只存在于纯正的婚姻之爱中;但由于这爱在世上极其罕见,所以不得不通过享有它的天使之口来描述它丰盛的快乐。论到它至内在的快乐,也就是灵魂的快乐(即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结合从主首先流入的地方),天使说,这些快乐难以察觉,因而无法形容,因为它们同时也是平安和纯真的快乐。
但在下降的过程中,它们越来越容易被觉察到:在心智的高层被感觉为祝福,在心智的低层被感觉为幸福,在胸腔则被感觉为由此而来的快乐,再从胸腔扩散到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最后汇集于最表层,产生最强烈的快乐。天使接着讲述了有关它们的奇事,还声称,这些快乐在夫妻的灵魂中具有多样性,并从灵魂进入他们的心智,再从他们的心智进入他们的胸腔;它们不计其数,而且是永恒的,会照着丈夫所拥有的智慧而增长。这是因为,丈夫永远活在花样年华,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增长智慧更为蒙福的了。如天使所讲述的有关这些快乐的更多描述可见于记事,尤其下文若干章节末尾的记事。
316.有很多因素使得一个人看似挺贞洁的,不仅在别人眼里是这样,就是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然而事实上,他全然不贞。因为他不知道,当一个淫念占据意愿时,它就是一个行为了,并且无法被除去,除非悔改后被主除掉。人无法通过不去行淫变得贞洁,而是当有行淫的机会,但因为它是罪恶而不去意愿时,人才会变得贞洁。并不是控制自己不去做某事而使人纯洁,使人纯洁的是不想去做那些事,因为做这些事情有罪。例如,某人不去通奸和行淫,只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或担心有损名声,因而失去声誉;或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或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或害怕被奸妇丈夫和亲戚报复,或被其仆人殴打;或因为贪婪,或由疾病、恶习、上了年纪或性无能导致的虚弱。即使他基于属世或道德的法律避免了,但若未同时基于属灵的法律避免,他的内在仍是一个奸淫者和私通者。因为尽管如此,他仍相信这些行为不是罪,所以在他的灵里,他不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非法的。结果,他会在灵里犯下这些行为,即便他在世人眼里没有从身体上犯下它们。因此,死后,当他变成一个灵时,就会公开支持它们。而且,行淫者好比不信守承诺的背约者,或古代的萨梯(希腊及罗马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好色之徒,性欲极强的男人)和普里阿普斯(男性生殖神),他们在森林中四处游荡,大声叫嚷:“哪里有女孩,少妇和妇人供我们玩乐?”在灵界,行淫者的确看似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他们还好比散发恶臭的公羊,或满街乱跑、到处寻找母狗交配的野狗等等。当他们成为丈夫后,其性能力会如同春天的郁金香,不到一个月就会凋谢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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