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8

68.⑹而且,一切欢

68.⑹而且,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凡人所感觉到的一切快乐都是他的爱之快乐;爱通过快乐展现它自己,确切地说,通过快乐生成和存活。众所周知,快乐随着爱的强烈而强烈,并照着随之而来的情感而更近地触及主导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良善之爱的根基,被铭刻在人的最细微之处,如前所示,故可知,它的快乐胜过所有其它爱的快乐,并且这爱会照着它同在,同时与其它爱相结合的程度而赋予其它爱以快乐。因为它会扩张心智的至内层,同时扩张身体的至内层,如同欢乐的溪流流过并打开它们。

一切快乐之所以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是因为它的杰出功用远远胜过所有其它功用。其功用就是人类和由此而来的天使天堂的繁衍;由于这个功用是创世的终极目的,故可知,主,创造者所能赋予一个人的各种祝福、幸福、快乐、愉悦和满足皆汇集于他的婚姻之爱。快乐由功用产生,并照着对功用的爱而与人同在,这一事实从视、听、嗅、味、触这五种感觉的快乐明显看出来。每种感觉都有自己的快乐,而这些快乐照着这些感官所发挥的具体功用而各不相同。那么,婚姻之爱的感官快乐为何不该这样呢?要知道,它的功用综合了所有其它功用!


婚姻之爱 #53

53.⑻这是上天堂者

53.⑻这是上天堂者的情形,但下地狱者的情形则不同。我们说,死后,男人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妻子,女人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丈夫,他们享有快乐、幸福的亲密关系,且只有属灵的生育,其实说的是那些被接到天上、成为天使者。因为这些人是属灵的,他们的婚姻也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相反,凡下地狱者全都是属世的,纯属世的婚姻并非婚姻,只不过是源于淫欲的苟合。有关这类苟合的性质,等到论述贞洁与不贞洁,以及淫乱之爱时再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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