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⑹而且,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凡人所感觉到的一切快乐都是他的爱之快乐;爱通过快乐展现它自己,确切地说,通过快乐生成和存活。众所周知,快乐随着爱的强烈而强烈,并照着随之而来的情感而更近地触及主导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良善之爱的根基,被铭刻在人的最细微之处,如前所示,故可知,它的快乐胜过所有其它爱的快乐,并且这爱会照着它同在,同时与其它爱相结合的程度而赋予其它爱以快乐。因为它会扩张心智的至内层,同时扩张身体的至内层,如同欢乐的溪流流过并打开它们。
一切快乐之所以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是因为它的杰出功用远远胜过所有其它功用。其功用就是人类和由此而来的天使天堂的繁衍;由于这个功用是创世的终极目的,故可知,主,创造者所能赋予一个人的各种祝福、幸福、快乐、愉悦和满足皆汇集于他的婚姻之爱。快乐由功用产生,并照着对功用的爱而与人同在,这一事实从视、听、嗅、味、触这五种感觉的快乐明显看出来。每种感觉都有自己的快乐,而这些快乐照着这些感官所发挥的具体功用而各不相同。那么,婚姻之爱的感官快乐为何不该这样呢?要知道,它的功用综合了所有其它功用!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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