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7

67.由于属世之爱源

67.由于属世之爱源于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源于属天之爱,因此说,婚姻之爱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属世之爱指的是爱自己和爱世界,而属灵之爱指的是爱邻舍,属天之爱指的是爱主。这就是这些爱之间的关系,因此它们所遵循并照之存在于人里面的秩序是显而易见的。当以这样的秩序被排列时,属世之爱从属灵之爱得其生命,属灵之爱从属天之爱得其生命,它们全都以这个秩序从它们所出自的主得生命。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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