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由于属世之爱源于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源于属天之爱,因此说,婚姻之爱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属世之爱指的是爱自己和爱世界,而属灵之爱指的是爱邻舍,属天之爱指的是爱主。这就是这些爱之间的关系,因此它们所遵循并照之存在于人里面的秩序是显而易见的。当以这样的秩序被排列时,属世之爱从属灵之爱得其生命,属灵之爱从属天之爱得其生命,它们全都以这个秩序从它们所出自的主得生命。
363. 不过,为了使关于信的这一条(即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人的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能被视为真理并得到承认,有必要按下列次序予以讨论: ⑴主以其全部的圣爱、全部的圣智,因而全部的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 ⑶不过,人对这些的接受取决于他的形式。 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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