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从人类被造是为了成就这爱的事实,以及他们在其影响下的后续发展也能明显得出这个结论。男性被造是要凭借对变得智慧之爱而变成智慧;而女性被造是要凭借、因而照着男性的智慧而变成对男性的爱。由此明显可知,夫妻二人正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形式和肖像。必须清楚的是,良善或真理若不存在于作为其主体的实物当中,是不存在的。抽象的良善和真理不可能存在,因为它们没有一个居所,无处可去。当然,它们也不能被视为空中的飘浮物。因此它们是纯粹的实体,表面上看,理性似乎能抽象地思考它们,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除非它们在主体中。人所具有的一切概念,即便得到升华,也都是实物的,也就是说,附着于实物。必须进一步知道,实物若无形式,就无法存在。不成形的实物什么也不是,因为它没有任何属性,没有属性的主体也是非理性的实体。补充这些哲学思考是为了让人们以这种方式明白,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二人正是良善与真理,或爱与智慧的婚姻之形式。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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