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婚姻之爱 #96

96.婚姻之爱是人类

96.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这是因为只有人类才能变得属灵。人能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属世之爱以上,并从这个高度来看他下面的那些爱,判断它们的品质;还能改善、纠正并逐出它们。这是动物所无法做到的,因为动物的爱欲与其本能的认知完全合而为一;因此,这种认知无法被提升为聪明,更不用说智慧了。所以,动物被植入其认知的爱欲引领,就像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那样。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原因。这爱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或所固有的,因为人具有变得智慧的潜能在里面,这种潜能与这爱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与它合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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