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52.天上的婚姻不会生育孩子,取而代之的是属灵的生育,即爱和智慧的生育。原因在于,凡在灵界者皆缺失第三个元素,也就是属世的元素。该元素是容纳属灵事物的器皿,属灵事物若没有容纳它们的器皿,就无法像自然界的受造物那样保持稳定。而且,就本身而言,属灵事物关乎爱和智慧。所以,他们的婚姻所生育的是属灵事物。之所以说所生育的是属灵事物,是因为婚姻之爱会使天使更完美,从而将他与其配偶结合起来,以便他们越来越成为一个人。如前所述(50节),天上的夫妻不再是两位,而是一位天使。因此,他们通过婚姻的结合使自己的人性更丰满,而人性就在于愿意变得智慧,在于热爱属乎智慧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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