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婚姻之爱 #34

34.⑶死后人仍保留

34.⑶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人们知道爱存在,只是不知爱为何物。日常对话告诉我们爱的存在,如人们常说,他爱我,国王爱臣民,臣民爱国王,丈夫爱妻子,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还常说,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的话还用于人之外的物体上,如他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人深思爱时,却无法在思维中对它形成任何概念,或将它呈于理性之光中,因为它不是光的问题,而是热的问题。人们还声称,爱要么不存在,要么是通过视、听、触,或与他人互动产生并因此驱动他的某种影响。人根本不知道: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想的总体生命,而且还是其一切细节的生命。智者通过下面的话能领悟这一点: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强烈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那么,爱就是人的生命之热,即其呼吸之热。血液的热度及其鲜红的颜色唯源于此。这一切是由天使天堂的太阳产生的,这太阳纯粹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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