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33.正是由于这种原始构成,使得男性生来就是理性的生物,女性生来是意愿的生物,换句话说,男性生来就获得对知道、理解和变得智慧的情感,而女性生来就获得与男性里面的这一情感结合的爱。此外,由于内层照自己的形像形成外层,男性特质的形式是理性的形式,女性特质的形式是对那理性之爱的形式,故可知,男性的脸、嗓音和身体,都不同于女性。男性的脸更硬朗,嗓音更粗犷,身体更强壮,而且,下巴有胡须;整个形体不如女性的优美。两性的行为举止也不同。总之,二者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尽管他们的每个细节中都有结合的本能。事实上,在男性身上,男性特质存在于其身体的每一部位,甚至最细微处,也存在于其思维的每个念头和其情感的每个粒子中。女性特质在女性身上的表现也是如此。由于二者无法相互转换,故可知,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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