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真实的基督教 #449

449.那些爱别人里

449.那些爱别人里面的良善,即热爱公正、明智、诚实,以及由仁爱产生的慈善之人,尤其那些热爱别人对主的信与爱之人则完全不同。因为这些人爱的是人之内的事物,而非人之外的事物。因此,死后,他们若发现这个人里面没有这类事物,就会立刻从这友谊当中退出,通过主与那些具有类似良善的人相联。有人可能会说,谁能查出与自己相处和有交往之人的心智内层呢?不过,没有必要这样做,只要当心,一定要避免与任何人缔结爱的友谊。出于种种意图的外在友谊则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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