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413.针对个人和针对集体或社群的对邻之爱及其实践之间的差别就象普通公民、地方官员和公爵之间的差别;或象一个拿两他连得和一个拿十他连得去做买卖的两个人之间的差别(马太福音25:14-30);还象一舍客勒与一他连得,或一串葡萄与一个葡萄园,或一棵橄榄树与一个橄榄树林、一棵果树与一个果园之间的差别。对邻之爱能在一个人里面上更内层,并随着它上升,人便能爱社群胜过个人,爱国家胜过社群。由于仁爱在于善愿和由此而来的善行,故可知,针对社群实践仁爱的方式与针对个人的一样。不过,善人社群和恶人社群应当区别对待。对后者应按属世的公平实践仁爱,而对前者则应按属灵的公平实践仁爱。这两种公平的区别将在别处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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