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真实的基督教 #210

210.一切神性事物

210.一切神性事物都有一个最初,一个中间和一个最末;最初经由中间进入最末,从而存在和持续存在;因此,最末是它的基础。最初也存在于中间,并经由中间而存在于最末。最末是一个容器;它因是一个容器和基础,故也是一个支撑。有学问的读者都能明白,这三个术语可被称为目的、起因和结果;也可被称为存在、形成和显化。所以,一切事物都包含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被称为最初,中间和最末,或目的,起因和结果。若明白这一点,也就是能明白一切神性作为都完整和完美地存在于它的最末层。最末层包含一切,因为在先之物同时存在于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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