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127.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必须被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事件;否则,人的心智就会搁浅,就象船只及其上的舵手、船长和船员一起撞到堤岸或岩石上,失去控制;也就是说,它会在关乎主救赎的一切事上误入歧途。若对这两个不同事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人就如同在梦中看到虚幻事物,并从这些事物中得出结论,以之为真,而事实上,它们是荒诞不经的;或他就象有人在夜间行走,抓住一些树叶,以为它们是某个人的头发,走近后,却将自己的头发缠到了树枝上。不过,尽管救赎与十字架受难是两个不同事件,但它们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仍合而为一。因为主凭借祂与父的合一(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成就)而成为永恒的救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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