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5

65.⑸这爱也是一切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7

SS87.这同样适用

SS87.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词,如凡提到“欢喜”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被剪除了。(约珥书1:16)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25:10)

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求你使我们快乐,好叫我们终日都欢喜。(诗篇90:14–15)

你们要以耶路撒冷为快乐,以她为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快乐,许多人因祂出世必欢喜。(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在这地方必听见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

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到“欢喜”和“快乐”,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乎心,快乐属乎灵魂,或说欢喜属乎意愿,快乐属乎理解力。这些词也包含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这一点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启示录21:2, 9; 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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