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4

64.⑷就其起源和对

64.⑷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这爱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远胜从主存在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中的其它任何爱。前面只是预先简要证实,婚姻之爱因其起源,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具有如此性质。同样,这爱也因它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具有如此性质。这两种婚姻是圣洁本身,而婚姻之爱则作为苗裔从它们那里降下来。因此,若婚姻之爱从其创造者,也就是主那里被接受,那么来自主的圣洁也会随之而来,并不断熬炼、净化这爱。若此时,人的意愿中有对它的渴望和追求,这爱会日益洁净和纯粹,直到永远。

婚姻之爱之所以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是因为它存在于天上的天使当中。这爱在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当中是属天的,因为他们被称为属天天使;在该天堂之下的天使当中是属灵的,因为他们被称为属灵天使。之所以如此称谓这些天使,是因为属天天使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样式;而属灵天使是智慧和由此而来的爱的样式。他们的婚姻之爱也一样。

由于婚姻之爱存在于高层和低层天堂的天使当中,如第一章(天上的婚姻,27-41节)所述,故显而易见,这爱是神圣和纯洁的。就其来自其起源的本质而言,这爱是神圣和纯洁的,远胜天使和世人所拥有任何其它爱。这是因为,婚姻之爱可谓所有其它爱的首领。下一节将说一说它的领先地位。


真实的基督教 #383

383.⑴恶人无信,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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