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婚姻之爱 #32

32.⑵那时,男性仍

32.⑵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既然人死后继续活着,还有男女之别,且男女之间如此不同,以至于二者无法相互转换,那么可知,死后,女性仍作为女性活着,男性仍作为男性活着,他们都是属灵的。男性无法变成女性,女性也无法变成男性,因此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但由于人们不知道男、女的本质,所以我在此简要说明这一点:

本质区别在于,男性的核心是爱,其包裹物是智慧,换句话说,它是被包裹在智慧中的爱。女性的核心是男性的智慧,其包裹物是来自智慧的爱。不过,这是一种女性特质的爱,主通过丈夫的智慧将这爱赋予妻子。另一种爱是一种男性特质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主将这爱赋予丈夫,以便他能获得智慧。正因如此,男性是爱的智慧,女性是那智慧之爱。所以,自创造时,合为一体的爱就被植入两性。在下文,我会就这些问题作更多说明。女性出自男性,即女人出于男人,这一点从创世记的经文清楚可知:

耶和华神取下那人的肋骨,又把肉合起来,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1-23

我会在别处解释骨和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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