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593.至于导致属世人变成两种形式的分离,实际上它既是意愿的分离,也是其中思维的分离。因为人的每个行为皆从其意愿发出,每句话皆从其思维发出,所以,人在第一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意愿,同样形成第二思维,但这二者仍构成属世人。此人自己所形成的这个意愿,可称作身体的意愿,因为它迫使身体行事道德,而第二思维可称作肺的思维,因为它迫使口舌说属理解力的话。这第二或外在思维和意愿合在一起,好比紧贴树之外皮的内皮,或紧贴蛋壳的那层膜。内在属世人就在这些里面,若是恶,这人就好比烂树的木头,但它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看似完好,或好比白壳里的臭鸡蛋。
不过,有必要说一下这内在属世人生来是什么样子。其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需要重生的内在人。因为它若不重生,无非就是反对属仁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信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再藉着它重生,因为这符合次序。相反,藉着外在使内在重生违反次序;因为内在就像外在里面的灵魂,无论总体还是每一个细节。所以,它就包含在一个人所说的每个字里面,而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仅凭人的一个动作就能察觉其意愿的性质,凭他的一句话就能察觉其思维的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他们就这样了解整个人。他们能凭语气判断其思维的情感,凭一个举止或行为判断其意愿之爱。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和体面的公民,他们都能察觉出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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