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2

SS62.圣言之所以

(六)圣言的字义使得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使的联系成为可能

SS62.圣言之所以使得与主的结合成为可能,是因为圣言唯独论述主,主因此是圣言的全部,并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4),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说明的。结合之所以发生在字义中,是因为圣言在字义中处于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如前面适当章节所说明的(37-49节)。这种结合并未向人显明,而是在对真理的情感和他对真理的感知里面,因而在人对神性真理的爱和信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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