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9

SS109.在这方面

SS109.在这方面可用尘世太阳的热和光来作一个类比。只要太阳升起并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热和光就会使树木和灌木生长,即便它们在直射光线之外,即在阴影中,或在云彩下面。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天堂之光和热同样如此,这光是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是天使和世人一切聪明智慧的源头。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圣言说:

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它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9)

又说:

这光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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