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7

SS107.这是整个

SS107.这是整个天堂的基本特征,这一点可从每个天堂社群中的类似现象推断出来。因为每个天堂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也像一个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1—87节)。同样,在天堂的每个社群中,在中心的人对应于心肺,他们拥有最大的光。这光和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感知从这个中心朝各个方向扩散到边界,因而扩散到该社群中的所有人那里,并且它构成他们的属灵生命。我已说明,当在中心的人,就是那些构成心脏区域,拥有最大光明的人离去时,他们周围的人就会陷入黑暗,并且对真理的感知变得如此微弱,以至于几乎不存在。不过,一旦其他人回来了,这光就会重新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便和以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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