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6

SS106.最大的光

SS106.最大的光就在拥有圣言的基督徒所在的这个中心区域,因为在众天堂,光就是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于圣言就是这神性真理,所以光在那些拥有圣言的人所住的地方是最大的。光从这个区域,如从自己的中心向外扩散,可以说扩散到周边所有区域,直至边界;教会之外的所有民族和人民从圣言所获得的启示或光照便以这种方式到来。在众天堂,光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不仅将聪明或启示赋予天使,还赋予世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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