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0

SS100.很少有人

SS100.很少有人明白主如何是圣言,因为人们认为主的确能通过圣言启示并教导世人,但这不是祂被称为圣言的理由。然而,要知道,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因而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一个人唯独由此而为一个人,他里面再没有别的为人的东西了。正是由于一个人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天使和灵人才为人,因为从主发出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在形式上都是人。主因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本身,故为人,每个人都从祂而为一个人,或说祂是一切人性的源头。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形式上都是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460节),在即将推出的论述天使智慧的著作中会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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